挖苗時,應帶根冠至少為35厘米,根深應在25厘米以上;將根系在此范圍絕對截斷,不可以生拉硬扯至根系劈裂、撕折身體受損。樹木幼株挖發(fā)掘出來的后,不能在空闊地顯露過長時間,2鐘頭以上應噴泉避免根系干燥失水枯死,否則應不將根上宿土抖掉以補水,到裝運時再抖土;運苗路程超過2鐘頭者,應在苗根上噴泉并用大雨布或薄膜遮蓋維持根系潮濕潤澤。運到栽植在場后迅即栽植,3鐘頭內(nèi)栽不完的苗應假植。
二、栽植要求 樹木幼株栽前要查緝品質(zhì)是否符合標準,挖苗是否有毀損,若根系傷毀過重的應剔掉不栽。根冠要合乎上面所說的要求,如有局部折損、殘斷者,應將毀損部位剪掉,注意剪口平而光滑,能力盡量加快愈傷重發(fā)新根。側(cè)枝過多的也要將下部剪去一點,但不可以過多。來苗后應迅即栽植,不可以久放在太陽光下或風吹地方,防止根系失水減低成活率。
栽植不可以過淺或過深,比原深度稍深不超過3厘米為好。栽植坑應使根系所有舒展開,不要使根屈曲。填土應先填挖出的表層土,填一層后用手往上輕提一下子使根須理順后踩踏,踩時先用力氣將坑沿踩緊后再踩根頸下部。必須要踩實,而后再填下層土,再踩踏,直到填完并都踩緊。栽完一批后迅即澆水,第1遍水和第二遍水間隔約5至7天,都要澆透,往后約10天澆第三遍水,也要澆透。三遍水后地面見干要松土保墑,往后應視氣象事情狀況澆水。樹木幼株滋芽后需水量增加,切不可以覺得滋芽了就不再澆水。
培育幼苗的園地上肥料,應在秋天整地時接合使用。有機肥應充分腐熟無大臭氣,不可以用鮮糞(牛糞為冷性肥,鮮糞危害較輕);化肥必須要扼制使用量,并須與澆水合適。春天栽苗最好不迅即上肥料,應待滋芽成長到夏至后再用,這時溫度高,樹木蓬茸而耗費大,需求派生形成過冬芽。新栽苗普通不上肥料,由于根部多有受傷破裂的地方,很易遭到殺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