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抗旱排澇。新栽母竹經過挖取、運輸和栽植的過程,鞭根受到損傷,唐竹生長受到破壞。只有在土壤濕潤又不積水的條件下,鞭根才可得到充足的水分,獲得足夠的空氣,才有利于恢復生長發(fā)育。
2.松土除草。新造唐竹竹林稀疏,林地光照充足,雜草灌木容易滋生,如不及時鏟除,不僅消耗竹林的水分和養(yǎng)分,而且直接妨礙竹子生長,甚至發(fā)生病蟲害。因此,新造竹林第一二年除草2~3次,第三年除草1~2次。第一次在3~4月份,第二次在5~6月份,第三次在8~9月份。若每年進行一次除草松土,可在7~8月份進行。
3.適當施肥。竹林成活后開始了行鞭或發(fā)筍,如栽竹時未施基肥,單靠土壤的自然肥力是不夠的,需要及時施肥補充養(yǎng)分。合理的施肥應做到因時因地制宜,根據竹子生長需要以及造林地的土壤理化性質,缺什么補什么。
遲效性的有機肥料在秋冬季施用,它既能增加林地肥力又可保持土溫,對新竹的鞭芽越冬很有好處。而速效性的化肥、餅肥和人糞肥等應在春夏季施用,以便及時供給竹子生長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