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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調查估算,山區(qū)每增加1人,相應增加坡耕地0.13~0.17hm2。自20世紀50~80年代,長江流域的坡耕地大約增加了40%~60%。在川中盆地丘陵區(qū),墾殖率達到50%~70%。據
近年來各省土地詳查資料統(tǒng)計,長江流域共有坡耕地約1 066.7萬公頃,占流域耕地總面積的39.0%。其中,坡度大于25°的陡坡耕地約占坡耕地總量的1/4,這些坡耕地主要分布在
長江中上游的山地丘陵區(qū)。各省坡耕地的數量,以四川居首,達280萬公頃,占流域坡耕地總量的26.3%,其次是貴州省,占19.2%,以下依次為重慶市占13.9%,云南省占10.2%,湖
北省占7.8%,陜西省占6.6%。這6個省市的坡耕地合計占流域坡耕地總量的84%。
長江中上游絕大部分屬于民族地區(qū),還有相當一部分山區(qū)群眾至今仍在為溫飽而拼搏,一些山丘區(qū)墾殖率越來越高,耕種坡度越來越陡,撂荒輪歇,順坡耕作,廣種薄收,粗
放經營,農業(yè)生產條件惡劣,土壤侵蝕量成倍增加。據統(tǒng)計資料,長江上游約有70%的耕地是沒有水保措施的順坡耕作,尤其是大于25°陡坡地的墾殖較為普遍。過度墾殖往往伴隨
著林地減少,水土流失加劇。這種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,已經對長江流域的農業(yè)生產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帶來了十分嚴重的影響。